影响公务员升迁的因素很多,但是最基本的是要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的要求。2019年3月,新版《条例》正式公布施行,文开遴选总结了与我们普通公务员密切相关的一些新要求、新变化。
一、突出政治标准
明确“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,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”;在基本条件中增加自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等要求;增加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”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内容。
二、落实从严要求
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。新增加了“凡提四必”的要求,即: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,要做到干部档案“凡提必审”,个人有关事项报告“凡提必核”,纪检监察机关意见“凡提必听”,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、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“凡提必查”。
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,党委(党组)书记和纪委书记(纪检监察组组长)“双签字”的要求。
在“讨论决定”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;明确提出不准“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”、不准在“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、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,突击提拔、调整干部”等。
三、激励担当作为
新增要求“大力选拔敢于负责、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实绩突出的干部”,;在基本条件中增加“主动担当作为”“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”;提出“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,应当客观公正对待”等。
同时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,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”。
综上可见,忠诚干净担当的年轻干部将来必将大有可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