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湖南郴州市公安局法制岗位计划公开遴选(选调)公务员4名,考试科目为公文写作。报名条件要求:
一、报考人员一般为30周岁以下,科级干部可放宽至35周岁;县市区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司法、县市区委纪委监委、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;
二、公安机关报考人员应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双重身份,非公安机关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务员身份(已登记为公务员);
三、报考人员应当满足下面条件之一:
1.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;
2.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且在司法行政部门(或政府法制部门)直接从事法律审核、案件复议工作满3年以上;
3.在法院、检察院从事审判、检察等业务工作满3年以上;
4.在或者曾经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从事法制审核工作3年以上,且具有公安机关高级以上执法资格证书;
5.在公安机关内设的执法办案单位从事法制员工作5年以上,且具有公安机关高级以上执法资格证书;
6.现任公安派出所、刑侦大队、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、经侦大队、治安大队、禁毒大队等办案单位副职(如副所长、副大队长)2年以上干部,且具有公安机关高级以上执法资格证书。
考试题目如下:
给定一篇材料,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的事实以及相关证据。
问题: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案件评查报告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建议。要求条理清晰,不能抄材料。
注:本次考试题目由文开遴选根据考生回忆整理,非考试原始材料,仅供考生复习参考使用,请勿用于商业用途,转载请注明来源!